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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5 时间:2019-04-10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主管部门及各企业单位:
根据金湖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布署,我县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10月进行。为做好2013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凡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主要指从事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专业、体育教练、图书资料、档案、群文、艺术专业的人员),继续教育及年度考核等情况符合市、县职称办的规定和要求,均可对照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及相应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规定的申报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员级
(1)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一年后,可定(或评)为员级;
(2)大专、中专专业证书班毕业工作一年后,可评为员级;
(3)高中(职高、技校)毕业,工作5年以上,可评为员级。
2、申报助理级
(1)本科毕业后工作一年可定(或评)为助理级;
(2)大专毕业后3年可定(或评)为助理级;
(3)大专专业证书班毕业后技术员满2年可评为助理级;
(4)中专、中专专业证书班毕业后任技术员满4年;
(5)高中(职高、技校)毕业后任技术员满5年。
(6)高中(职高、技校)毕业,专业工龄满10年,已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破格评审条件中的1条,资历可提前1-2年申报;符合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资历可提前2-3年。
3、破格评审条件
(1)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一篇专业论文或文章,或撰写对实际工作有意义的业务文章两篇;
(2)获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县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贡献者;
(3)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4)获县业务主管部门表彰一次以上。
三、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次贷危机与中国对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培训合格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需经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签名。除 2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7份《申报资格人员简介表》外,其他申报材料必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把原件带来以便核实。本办原则上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9月1日——9月15日
六、申报费用
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其中包括材料费、证书费)。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